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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全部粤澳私家车(粤Z澳车牌)可申请加签通行港珠澳大桥
发布时间:2019-01-02 发布人: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相关关键词:粤Z澳车牌,加签通行港珠澳大桥
为更加便利粤澳两地人员往来交流,经粤澳双方商定,自2019年1月1日开始,现有全部粤澳私家车(粤Z澳车牌)可以加签通行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有关车主须先向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申请加签大桥口岸或者在办理日常业务时一并加签大桥口岸,并到海关、边检部门办理完结车辆和驾驶人备案手续后,方可驾车经大桥口岸往来粤澳两地。对原获准免加签通行大桥口岸的粤澳小汽车,在批文有效期内仍可继续免加签通行,如批文已过期,须先办理批文延期和加签大桥口岸手续,方可通行大桥口岸。
需要特别提醒车主的是,为便利车主快速通关,相关车辆按照口岸通关规定安装车辆识别电子标签(即车卡)、领取驾驶人电子识别标签(即司机卡)后,备案驾驶人才可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批文等相关证件,驾车经大桥口岸往来粤澳两地。请有关人士相互知照。
相关法规
- 关于正式启用卡片式粤港澳机动车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电子批文)的公告
- FV车牌办理条件(旧政已作废,仅供查阅)
- 关于粤港澳跨境非营运车牌新政策实施时间的解释
- 关于再次暂停发放港珠澳大桥口岸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FV车牌)的公告
- 内地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入出香港商务车辆牌证(FV车牌)申请所需资料和办理流程
- 关于试行粤港澳两地牌非营运车辆指标网上办理换车业务的通告
- 粤Z车牌办理所需资料(知识产权、高新技术等其他方式投资)(旧政策已作废,仅供查阅)
- “港车北上”政策及具体要求
- 关于粤澳、粤港车牌死牌复活进一步放宽的公告
- 关于恢复受理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入出香港的内地商务车辆指标(FV车牌)申请的公告





